
1978年,张春莲因经常买猪头肉,被举报,民警把她带走时,丈夫却愣了,张春莲说:“床下面有一封信,等我走后你拿出来看!”
张春莲1928年出生浙江江山县,家庭贫困导致早年生活艰难。她十三岁逃离包办婚姻,前往城市谋生并自学文化知识。抗战时期,她加入国民党军统局,通过选拔进入警官学校,接受情报训练。
她在学校掌握监听电台和破译密码技能,毕业后调入情报科担任监听员。她截获日军通信情报,工作表现突出。后来,她担任军统负责人秘书,处理内部事务,提升地位成为女特工。
1945年,她截获延安电文,涉及十七名地下工作者患病被困。她放行运送药品车辆,避免阻拦。这举动在档案中记录。
抗战结束后,她继续军统工作。1949年国民党败退,她接收五根金条和一部电台,指示潜伏陕北。她中断联系,逃到陕西乡村嫁给王有田,生八个子女,将物品隐藏三十年。
猪头肉在1978年价格高,普通农户难以负担。张春莲家庭靠务农收入,生活节俭。她短时间内多次购买,引起村里注意。
她第一次买两斤猪头肉,付六元。邻居看到但未深究。两周后第二次买三斤多,付九元多。村中开始传闻她家改善伙食。
五月初第三次买四斤,付十二元。村支书儿子听到售货员议论,告知父亲。六月中第四次买两斤半,付七元五角。村里议论增加,认为她消费异常。
七月上旬第五次买五斤,付十五元。店老板写匿名信寄公安局,描述买肉频率和家庭背景。
公安局民警老周核实,走访村支书和邻居,了解她情况。走访后决定上门调查。
老周带同事敲门,张春莲同意跟随。她交代丈夫看床下信件。王有田找到信,内容自述军统身份,从未害人。王有田读信震惊,三十年不知妻子背景。她被带到县局,进入审讯程序。
审讯中,张春莲承认用金条兑换买肉。公安查档案,发现1945年放行药品救十七人。解放后无破坏,判定功过相抵释放。她出狱捐剩余金条熔化,资助村子安装电线。除夕村中通电,改善生活。
1999年病重,她让子女挖出电台残件上交派出所。去世前面向南方磕头。葬礼墓碑刻本名,子女摆猪头肉供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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